尊敬的嘉华商业广场业主:您好!
我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办理嘉华商业广场交房入住手续,为了避免您长时间等候,方便快捷、顺畅地办理接房手续(本次接房将在公吿接房时限内分批次进行办理),请您按收到短信安排的时间接房。
交房入住手续办理地点:景洪市景德路17号项目驻址一楼。
温馨提示:为了您接房顺利,请您在办理接房手续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程序依次办理,并提前准备好以下凭据和费用:
1.业主本人前来办理,请携带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(含有按揭客户的银行贷款合同)原件,本人身份证(或护照)原件,已交款的收据原件(含有按揭客户银行贷款的回款发票),同时备齐契税、印花税、工本费、专项维修基金、公共配套费、物管服务费,购房款多退少补的余额等应缴的费用。
2.如果业主委托配偶办理的,被委托人除携带以上资料及款项外,另携带结婚证(或)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委托其他人办理的,除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据外,另请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(特殊情况另行处理)。
除我公司另行一次短信告知外,本公告为交房通知的后方式,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,敬祝乔迁之喜、万事如意!我们热情恭迎您回家!
如有不明之处,请致电0691-8986966、0691-8988766。
特此公告
西双版纳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15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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